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时间:2024-07-14 11:34:09
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15篇

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15篇

在现在社会,我们使用上承诺书的情况与日俱增,承诺书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作出。你写承诺书时总是没有文字可写?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1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高考监考是一项严肃的工作,考点工作人员是国家教育考试保障人员,是高考工作的重要岗位,为了确保今年我县普通高招工作能平稳顺利进行,根据《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工作实施细则》规定,本人在今年的高考工作中作如下承诺:

(一)在考点主考领导下,认真做好所分配的工作任务,维护考场秩序,严格执行实施细则,如实记录考点有关情况,保证考试正常进行。

(二)具有三严作风:严密组织、严格要求、严肃纪律。

(三)遵守以下“四项纪律”:

(1)不擅离职守;

(2)不徇私作弊。

(3)不违反规章操作;

(4)不纵容、包庇、伙同他人违纪作弊。

案件教训,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违纪作弊行为,

(四)保证在高考监考工作中,要接受历年的高考舞弊

以上是我的承诺,本人一定要严格遵照执行,凡因工作失职而造成考场秩序混乱、考生严重违纪舞弊或发生试卷泄密、答卷丢失等问题,接受高考规定的一切处理。

  承诺人(签字):

日期:

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2

我是xxxx中学学生,在学校的`各类考试中,本人作如下郑重承诺:

1、我已认真阅读了《诚信考试承诺条款》,我对以下内容知晓、认可,并在考试过程中自觉遵守。

2、保证按有关规定参加考试,所填写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

3、自觉维护考纪考风,遵守相关的法规和规定,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学校处理。

承诺人:xx

担保人(家长签字):xx

年 月 日

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3

我已认真阅读并知晓了本次考试的有关规定,郑重承诺:

一、同意报名组织机构或报名点读取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采集指静脉等生物特征信息;保证报名时所填写的报考信息以及现场照相确认时所提交的`各项证件材料真实、准确且符合有关规定。否则,由此影响到报名、考试、录取、毕业,本人愿意承担责任,并接收处理。

二、报名(选课)后到考试前不变更二代居民身份证姓名、民族、公民身份号码、照片信息,保证报名、考试、毕业时上述身份信息相同。否则,由此造成的影响,责任自负。

三、同意在配置有无线电信号屏蔽仪和安装视频监控的标准化考场参加考试,同意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贴身检查。

四、考试期间,自觉服从管理,遵守《考生考试规则》,如有疑似违规行为,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检查、核实,配合做好证据、作弊工具、资料的暂扣工作;如有违规行为,同意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接受处理。

五、本人知晓违规事实及拟处理结果告知方式:考点在考试过程中记录的违规事实,在当场考试结束后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告。按规定时间(在公告之后三日内)向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如对在评卷中、回放监控录像以及经举报发现的违规行为及拟处理决定(在考试成绩公布前一日,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告)有异议,在规定时间(在公告之后七日内),向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诺人:xxx

  考生号:xxx

  签字日期:20xx年xx月xx日

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4

树道德新风,立诚信根基,是当代大学生义不容辞的责任。为营造良好考风,培养自立自律、刻苦学习的作风,塑造高尚的品格也为展现我们学校学子优良学风,本人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一、本人自愿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二、提高自身道德修养,端正考试态度,严守考纪,诚信应考;

三、在不良念头面前,严于自律。通过入学教育及校纪校规、考风考纪教育,我已知晓有关考场纪律各项规定,考试中如有违反,愿接受学校的.相应处分;四、我将在考试中遵守以下规定:

1、严格遵守考试时间,不迟到、不无故旷考; 2、考场内不带进与考试有关的材料及手机等通讯设备;

3、在考场内不交头接耳、互打暗号,喧哗或有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绝不代替,不抄袭他人答案; 4、不在试卷上故意书写他人姓名、考号; 5、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人员管理。

承诺人:xxx

  时间:20xx年xx月xx日

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5

为维护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公平、公正,加强考生遵守考试纪律教育,强化考生自律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树立文明良好的社会风尚,请考生认真阅读以下内容后,签字承诺。

考试规则

一、考生要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它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以及对随身物品等进行必要检查。

三、考场配置电子挂钟,考生入场,不准佩戴手表。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等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刮纸刀等物品进入考场。

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题后,要按操作指令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籍号、考场号、座位号等信息。凡漏填(涂)、错填(涂)或字迹不清的答题卡影响评卷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题、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开考后,再行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偿;不得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问题。

五、开考铃声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六、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考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考生要在答题卡规定区域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题卡上做任何 ……此处隐藏3116个字…… style="text-align: right;">  xx年 月 日

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13

我是报名参加20xx年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我已阅读并知悉了《医师资格考试考场规则》、《卫生部关于修订第三十四条的通知》(卫医发〔20xx〕32号)等医师资格考试相关规定,经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一、保证报名时按要求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真实、完整、准确。

二、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三、保证在考试过程中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四、同意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管理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医师资格考试考场规则》和《医师资格考试违规处理规定》所做的修改。

五、如违反上述承诺,根据《卫生部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通知》(卫医发〔20xx〕32号),自愿接受处罚,并愿意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承诺人签名:

  20xx年x月x日

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14

本人自愿参加国家和本省统一组织的教育考试,我已阅读考试有关规定,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各项考试规定。现郑重承诺:

一、遵守国家及本省制定的有关本次考试的规定和守则,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接受处理。

二、坚决服从考点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三、本人报名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的,如因个人信息错误、失真造成不良后果,责任由本人承担。

考试名称:20xx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点(学校)名称:报名号或学号:

考生身份证号或学员证号:xxx

考生院系:xxx

考生签名:xxx

xxx年xxx月xxx日

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15

为维护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公平、公正,加强考生遵守考试纪律教育,强化考生自律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树立文明良好的社会风尚,请考生认真阅读以下内容后,签字承诺。

考试规则

一、考生要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它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以及对随身物品等进行必要检查。

三、考场配置电子挂钟,考生入场,不准佩戴手表。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等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刮纸刀等物品进入考场。

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题后,要按操作指令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籍号、考场号、座位号等信息。凡漏填(涂)、错填(涂)或字迹不清的答题卡影响评卷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题、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开考后,再行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偿;不得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问题。

五、开考铃声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六、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考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考生要在答题卡规定区域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写在试卷、草稿纸上或答题卡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答题过程中只能使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八、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喧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题、答题卡、草稿纸,不准传递文具、用品等,不准将试题、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九、考试结束铃声发出后,考生要立即停笔,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题卡、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

十、如不遵守考试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违纪作弊行为认定及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属于考试违纪的,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属于考试作弊的,取消当次所有报考科目成绩。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认定及处理规定

一、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当考科目考试成绩。

1。携带规定以外物品进入考场且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经批准在他人座位参加考试的。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在考场或者考试禁止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它影响考场秩序行为的。

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7。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的。

8。用规定以外的笔答题或在答题卡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本人姓名、考籍号以及其它方式在答题卡上标记信息的。

9。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以及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10。其它违反考试规则的行为。

二、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作弊,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

1。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题卡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2。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3。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4。故意销毁试卷、答题卡或者考试材料的。

5。在答题卡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籍号等信息的。

6。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7。评卷中发现是雷同卷的。

8。考试工作人员协助考生实施作弊行为,后经查实的。

9。扰乱考点、考场、评卷点秩序的。

10。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11。威胁、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的。

12。其它违反考试规则的行为。

对携带违规物品进入考场及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的考生,除取消本次所有报考科目的成绩外,同时给予下一年度学业水平考试全科停考处理。

我已认真阅读了以上内容,我承诺在本次考试中自觉遵守,做诚信考生。如有违反,将自愿接受考试管理机构按考生违纪作弊行为认定及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承诺人:

  学籍号: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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